2013-11-06 |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5月7日发布《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各省级药监局为我国出口欧盟原料药企业出具证明文件。此举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欧盟将于2013年7月2日生效的欧盟2011/62/EU指令所采取的实质性行动。欧盟62号指令发布后,中国国内药监部门如何配合相关工作一直是业内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关详情请密切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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